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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12-3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下面这个题目叫论证和反驳

我们知道经常

特别在大学里边

经常有所谓辩论比赛

辩论比赛 双方他们要做什么事情呢

就是对一个命题

比如说 利大于弊

还是弊大于利

那么本方的任务是什么呢

两个

一个就是要来

比如说 我们抽到一个利大于弊

我们就要极力来论证

确实是利大于弊

那么还有就是 对方说弊大于利

我们要说对方的怎么个不对法

这个叫做反驳

那么论证和反驳呢

实际上都是对于逻辑的运用

首先 什么叫论证

论证就是根据已经知道是真的

这样的命题

通过推理来确定某一个命题的真实性

比如说我们知道辩论

当然大学里边的辩论比赛

可以说游戏之作

但是我们每天在很多地方

都是在进行着非常重要的

这种辩论

什么地方呢

大家会想到是在哪儿

法庭上

法庭上原告和被告之间

或者是公诉人和被告之间

和被告的律师之间

我们知道每天都在进行辩论

那么比如说公诉人或者是原告

那么它要证明什么呢

它要证明对方

它要证明那个被告

确实是犯了什么罪

那么你要证明 论证

怎么论证呢

要根据 我们知道叫什么

叫做以事实为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

那么以事实为根据

这个人我们说他犯了什么罪

贪污罪

什么叫贪污罪

法律上有严格定义

那么然后 这个人做了一些什么事情

而且我们都有证据

他做的这些事情

和法律里边关于贪污罪的定义

是符合的

所以我们就证明了

他是犯了贪污罪

那么对于律师来说

当然律师他有各种辩护了

可以是罪轻的

就是说承认确实是有罪

但是这个罪行在某些方面

它有从轻的因素

可以做这样的辩护

但也有的 特别是在很多民事诉讼里边

它往往有一些

它是无罪辩护

就是怎么说

是无罪的辩护

就是说我一点错也没有

我没有错误

我没有犯罪

那么这个是怎么样呢

那你就要证明

你要证明就是说这个人无罪

或者我自己证明我无罪

那么怎么证明

那你就要通过事实来证明

就是通过事实来达到

一个什么结论呢

说他没有 或者说我自己没有犯这个罪

那么这个我们知道

论证的时候

你要说明什么问题

你要说明这个人有罪

还是要证明这个人无罪

还是要证明这个人罪比较轻

还是要证明这个人是冤枉的 等等

那么你所要证明的那个东西

叫做论题

那你根据什么呢

那你要有种种的事实

种种的材料

这个叫做什么呢

这个叫做论据

那么论据是一回事

论题是一回事

论题是一回事

我现在说的这个事实

怎么就支持这个论题呢

这个要用什么呢

用一种所谓论证方式

所以是论据

相当于前提

论证方式相当于推理形式

这个论题就当相当于我们的

逻辑里边的结论

那么这里我们特别要注意的是

论证是根据已知为真的命题

通过推理来确定

某一个命题的真实性

那么这个已知为真的命题

怎么知道它是真的

这个要靠什么

这个要靠证据

各种各样的证据

人证 物证 等等

那么如果你能够证明这些材料

这些论据是真的

那么你通过一定的论证方式

论证方式是什么呢

论证方式必须是逻辑里边的

有效推理形式

比如说我们知道

我们说犯罪

如果他犯罪

那么他一定有作案时间是吧

那么好 那你现在要

这一点是大家公认的

如果作了案那必须有作案时间

他 你现在有非常充分的证据

证明这个人没有作案时间

那你就可以证明这个人没有犯罪

这个是没有问题的

因为你一定要有作案时间

而且这个作案时间是什么时候

如果已经确定了的

如果你有非常确凿的证据

来证明这个人没有作案时间

那么当然这个案就不是他作的

那么这是什么呢

这是靠逻辑来支持你的

他没有作案时间

所以他一定没有犯这个罪

就是说这个案子一定不是他作的

这是可以肯定的

但是反过来 方能不能这样呢

就是说如果他犯了罪

那么他一定有犯罪时间

我们现在根据证据

他确实是有犯罪时间的

所以这个就是他干的

行不行呢

我们知道这是不行的

为什么

如果作案 那么一定需要作案时间

没有作案时间

所以他一定没有作这个案

这是一定的

这是逻辑里边的有效推理形式

但是如果他作了案

如果他作案

是他作案那么一定他有作案时间

现在他有作案时间

所以是他作的案

我们说这个是不行的

这个逻辑里边是无效的推理形式

所以你一定要有

有效推理形式

假如你一个公诉人

你这样去证明

来论证

在法庭上你要这样来辩论的话

那你的这个检察官的资格

大概很快就要被取消了

因为你不具有这方面的能力

你连最基本的有效推理形式

都不知道

所以这个论证方式

必须是有效推理形式

那么我们说这个地方

我们就可以看到

推理和论证的关系

推理是逻辑内部的事情

论证是对于逻辑的运用

前提 这个地方的论据

就是逻辑里边的前提

这里的论证方式

就是逻辑里边的推理形式

应该说是有效推理形式

最后 论据通过论证方式

得到的论题

相当于前提通过推理形式

得到结论

那么这个区别在于什么地方呢

区别在于 我们刚才看到

我们说根据已知为真的命题

这个命题也就是说这个论据

必须是真的

你作证的话你必须说真话

你在法庭上作证你要说假话的话

伪证这本身是有罪的

所以论证的时候呢

它要求论据是真的

而推理的时候呢

我们知道推理是怎么

推理我们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

如果……那么

如果这个是真的

那么这是真的

如果这是真的

那么这是真的

如果 那么

但是你论证的时候

你就不能 如果 那么了

你就必须说这个确实是什么样的

所以是什么样的

你不能说如果他受了贿

那么如何如何

比如说受贿

收这笔钱

收了这笔别人贿赂的钱

那么你就要证明他

确实收了这笔钱

确实收了这笔钱

然后你就好证明他

是犯了受贿罪

但是如果你拿不出证据

你只是说 如果他拿了这笔钱

那么他犯了这个罪

那就不需要你说了

那就不需要你在法庭上这么说了

这个我们大家都知道

如果……那么 如果……那么

你在法庭上你不能说如果的

这个东西你必须确实是如此的

其他方面也是这样的

你比如说在医院里边看病

检查

根据检查的结果

大夫说这个人有

或者是没有什么什么病

那么当然你先要去做检查

大夫根据这个检查

检查的结果 当然要确实是真的

所以检查的时候

他要限定你很多的条件

比如说你得是几点钟去

你得空腹

或者你怎么怎么样

他要给你很多的限制

你要做到很多的

达到他很多的要求

他才能保证这个检查结果是真实的

那么在这个真实的检查结果之上

大夫可以诊断

就是说你有某种病

或者没有某种病

如果大夫不是这样的

他只是说你如果那个什么正常

那么怎么样

如果这个正常那么怎么样

那也不需要大夫了

我们自己去看书就是了

所以大夫诊病

律师和检察官在法庭上辩论

他都要求什么呢

论据是真实的

而这个论据的真实

是逻辑以外的

你要拿证据来

而对于逻辑

因为逻辑是关起门来

我在说 如果……那么 如果……那么

所以对于逻辑来说

对逻辑推理来说

前提的真是一种假设

如果前提真

那么通过有效推理形式

得到的结论一定是真的

那么前提到底是不是真的呢

我不知道

我逻辑不能保证

我逻辑只管推理这一块

这就相当于我们无数次地

举过的例子

我逻辑是一个计算器

如果数据是如此

那么我告诉你

这个房间是多大

那么这个论证 那就相当于怎么呢

就相当于 我们要告诉你

这个房间是多大

我现在要告诉你这个房间有多大

那我就要有两方面了

第一我告诉你

这个测量的数据是真实的

而且我有办法来保证

这是逻辑以外的

逻辑我们说我们只管算

逻辑我们是无法来保证

你这个丈量的结果如何的

但是论证的时候呢

那么它就要两个方面

一方面我要

比如说我这个房地产商

我要来根据这个面积

我要来收你的费

我要来收你的钱

那么是根据面积来收你的钱的

你凭什么收我这么多钱

那么房地产商 或者是说

不一定是卖给你

也许是租给你 出租方

也就是收钱的这一方

他就要两个方面

第一 我告诉你这个测量的结果

是真实的

当然怎么证明是真实的

他有办法来证明真实的

然后我告诉你

我们这个计算是不错的

我们丈量是不错的

我们的计算是不错的

因此这个面积是多少

我现在要根据这个面积

我要来收你的费了

所以运用逻辑推理

论证是在运用逻辑推理

它和逻辑推理的区别

就在于 我们再说一遍

逻辑推理的前提的真是假设

而论证的时候这个论据的真

必须是你能够保证的

但是这个保证

不是从逻辑里边来保证的

而是你要凭什么

凭证据

用其他的手段来保证

论证有直接论证也有间接论证

就是比较常见的有两种

就是我不能直接证明这一件事情

但是我可以间接地来证明

比如说某一个案子

A或者B或者C

这三个人

一定是这三个人中间一个做的

那么我现在已经排除了B

我排除了C

那么这个案子一定是A做的

那么当然是不是A做的

你首先要 你B是不是绝对排除

你C是不是绝对排除

还有一个 你ABC是不是穷尽了

如果你保证 我穷尽了

如果我保证这个B排除了

我保证C排除了

那我就可以肯定这个案子

是A作的

这是间接论证

当然如果是在法律上

仅仅这样是不行的

你必须正面去找A的证据

但是我们用这样的方法呢

就是说虽然用这个方法

没有直接找出A作案的这个证据

但是至少是

就是对于我们集中方向去找证据

集中方向去侦破

就给我们非常好的一种引导

要不然大海捞针

一个社会上有那么多人

你一个一个都要去调查

调查不过来

所以假如你能够限定一个范围

这个范围里边你又一个一个能够排除

最后剩一个

那你就对着这个人 你去调查他的一切

你总可以调查出蛛丝马迹的

所以这是一种方法

叫做排除法或者叫剩余法

还有一种是反证法

我要证明这个A是真的

我从正面如果难以证明的话

我就证明它的否定是假的

如果它的否定是假的

那么它就是真的

我们前面的这个归谬赋值法

实际上严格地说就是一种反证法

我要证明它是一个重言式

从正面证明

就是那个真值表法

真值表法是从正面证明的

正面证明呢 但是它的缺点是

这个步骤太多

那么我们这个归谬赋值法

实际上就是反证法

我先说它的否定

我就先假设它是

假设它的否定

我们说如果这个是

如果这个不是重言式的话

如果它是假的

就是如果它不是重言式

也就是说非A

结果我们发现 不是重言式是假的

从而我们就证明了

它是重言式 是真的

所以归谬赋值法

实际上是一种反证法

这个是证明

那么证明的相反就是反驳

反驳就是要论证

某一个命题虚假

或者是要确定某一个论证

不能成立

因为对方有一个证明

比如说原告或者公诉方证明 论证

他们论证说

对于律师来说那个术语叫当事人

他们论证了 说我的当事人

犯了什么什么罪

那我就怎么样呢

我来论证我的当事人没有犯罪

也就是说 我的当事人犯了罪

这是假的

或者对方因为他们已经论证了

我的当事人是有罪的

那么我在他们的论证里边

看一看

他们的论证有没有问题

我可以挑一挑毛病

我们刚才说

论证有论据

有论证方式 有论题

那么这个里边呢

论题我们要看看

你这个论题

你所说的某某当事人

他是犯了某种罪

那么你这个论题 说得清楚不清楚

因为有的时候含含糊糊

那是不行的

你这个是不是说得很清楚

还有你要来论证

和你所最后得到的这个结果

是不是同一个东西

我们在辩论比赛的时候

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情况

要论证的是这个

结果他证明的这个

实际上是另外的一个东西

那么我们说那你这个论题

就换了

改换了论题

转移了论题

那么当然是不行的

然后关于论据

我们看看你的论据

是不是真的

另外你的这个论据的真

是不是由论题的真来支持的

假如你论据支持论题

论题支持论据

这是不行的

这叫循环论证 这是不行的

另外就是你的论证方式

是不是有效推理形式

就像我刚才举的例子

如果他作的案

那么他有作案时间

我们证明他有作案时间

有论据

所以就是他作的案

我们说 你这个不是有效推理形式

你这个证明是不行的

所以可以对于对方的论证

在论题方面

你论题是不是保持同一

你这个论题是不是很清楚

然后这个论据 你的论据是不是真的

比如说 你拿出来这个证据

结果我仔细

所以法庭上的证据

双方要交换证据

你的证据要拿来我看的

不是说你拿着说有个证据就行了

我要拿来看

我发现这个公章是伪造的

好了 你那个论据是假的

你那个证据不能够说明问题

而且你还有伪证罪

我反过来要告你

论据是不是真的

论据它的真是不是靠论题

来支持的

再一个你的论证方式

是不是有效推理形式

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来看

那么反驳

我们辩论的时候呢

无非是证明

或者说论证 和反驳

那么反驳特别有一种方法

其实和前面的反证法很像的

叫做归谬法

就是说 你说你这个命题是对的

好 我就按照你这个命题推下去

结果引出矛盾了

可见你那个命题是不能成立的

这个A是一个命题

你说如何如何

那么好 你说这样的话

我就顺着你这个话往下说

我就顺着你这个话

按照有效推理形式往下推

结果引出矛盾了

要注意这个引出矛盾

什么叫引出矛盾

引出矛盾是一个

你引出一个结论 又引出一个结论

这两个结论互相矛盾

再有一个就是你引出的一个结果

和它的前提

或者和它本身是相矛盾的

那么这个叫做引出了矛盾

引出矛盾 我们知道矛盾是不容许的

可见怎么样呢

可是这个A真就要引出矛盾

如果我们确实引出矛盾了

说明你这个A不真

这个叫归谬法

归于荒谬

我假设你的说法是对的

我往下推

推推推 结果归到荒谬上去了

那就说明你这个根本是不对的

所以是归谬

归谬法和反证法呢

实际上的方法是一样的

不过就是归谬法 我是要证明它的假

我要证明你这个A是不对的

那我就当做你是真的往下推

结果引出矛盾

可见你这个不能是真的

这叫归谬

那么反证法呢

刚才我们说的反证呢

反证法正好相反

反证法我想说明它是真的

我先假设它是假的

如果它是假的会出现矛盾

说明它不能假

不能假那就是真的

所以归谬法就是 我想说它是假的

我先假设它是真的

反证法呢 我想说它是真的

我先假设它是假的

道理实际上是一样的

好 前面我们说反驳

要确定某一个论题

虚假

或者确定某一个论证不能成立

也就是找一找对方的论证里边

有一些什么错误

这个在逻辑里边叫做谬误

这个逻辑学的教科书里边呢

关于谬误有很多很多

可以举出几十种出来

我们这里介绍几种常见的

这个也很容易

从字面上就可以明白

一个叫论题不清

就是你这个到底要论什么

你现在要证明的

证明的是什么

你要证明的事情

你是不是很清楚

因为有的人 他比如说写一篇文章

要论什么

这个题目本身就不清楚

别人不知道你到底要说什么

这个叫论题不清

这个肯定是不行的

你要说明一个问题

你连要说明的对象是什么都不知道

那当然不行

转移论题 就是刚才说的

我们本来要说的是这个

你现在转到另外一个问题上去了

这个也不行

虚假论据就是说

我找到你这个论据

本身是假的

那么因为你证明的时候

你必须用真的论据

通过有效推理形式

得到你要说明的那个论题

那么假如我能够找到

你这个论据的假的证明

那你这个论证肯定就不行了

另外所谓预期理由

所谓预期理由就是说

我这个证明当然是要有论据的

但是这个论据的这个真

只是一种假设

我们希望它是真的

如果是真的怎么怎么样

就像我们刚才举过的例子

如果是真的

逻辑的推理是真的

是说如果是真的

但是你这个证明的时候

你不能是如果

如果他收了这笔钱

那么他就怎么怎么样

那他到底收没收这笔钱

你如果没有确实的根据

证明他确实收了这笔钱

你只是说根据这个情况

他很可能是收了这笔钱

那这个是不行的

预期理由

你还没有证明

还没有证明的东西

还没有确实为真的东西

你拿来做论据

这是不行的

循环论证就是刚才说的

你论据的真 要靠论题的真来证明

我说我是好人

他证明我

谁证明他是好人

我再证明他

这个是不行的

循环论证

以人为据

某某人说了这个话了

某某人或者说是

这个是差不多的

诉诸权威

某某人这么说

所以那就一定是怎么怎么样

我们知道这个事情

要以事情本来的道理

来判定是非

不能只是以这个人怎么样

以人为据 诉诸权威

这个都是不行的

我们知道中国文化大革命

走了很大的弯路

文化大革命为什么走很大的弯路

而为什么全国那么多人

大家都投身文化大革命

其中很重要的

就是以人为据

很重要的就是诉诸权威

诉诸感情也是这样的

一个事情是怎么样的

要从道理上面说

你不能仅仅从感情上

比如说 经常有的人犯了错误

他说我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没有苦劳也有疲劳

我很辛苦

这是两回事

你辛苦不辛苦是一回事情

你这个事情做得对不对

是另外一回事情

你说我这个事情做得很辛苦

大家一看我们来同情他吧

算了

就给他从轻发落

这个就是诉诸感情

以先后为因果

发生在先的事情

不一定是发生在后面的事情的原因

就是前后 先后的关系

它不一定是因果关系

比如说在科学不发达的时候

人们看到先闪电

先看见闪电

后听见打雷

就说闪电是打雷的原因

打雷是闪电的结果

实际上是不是呢

我们说实际上不是的

打雷和闪电是一回事

都是云层中的放电

不过一个声音它传得慢

光线传得快

所以我们先看见闪电

后听见打雷

它们本身并不是因果关系

最后以相对为绝对

就是在一定条件下成立的

你不能把它推广到所有地方都成立

比如我们知道

水的沸点是100℃

这句话一般说说是可以的

但是它是有一定的条件的

它是在一个大气压之下

那么水的沸点是100℃

但是你不够一个大气压的话

你到高原地区去

那么它的水的沸点就不到100℃

如果你到高原上

你还以为这个水要到100℃才会沸腾

那么这个就错了

所以如果你没有任何准备的话

你到高原上你会发现

我煮饭都煮不熟

为什么

这个水没到100℃它就开了

因为水开了以后

沸腾以后它就变成汽了

也就是水本身的温度

它始终到不了100℃

到不了100℃的话

这个米就熟不了

所以为什么会要有高压锅

高压锅就是为了这个发明出来的

以相对为绝对 这个是谬误

谬误还有很多很多

我们在这里只是举常见的几个例子

逻辑学概论课程列表:

第一讲 什么是逻辑学

-1.1 “逻辑"和逻辑学

--默认

-1.2 推理和推理形式

--movie_01_02.mp4

-1.3 有效推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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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逻辑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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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逻辑学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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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逻辑学和其他学科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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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关于本课程《逻辑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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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作业

第二讲 逻辑学的产生和发展

-2.1 中国古代逻辑思想(上)

--默认

-2.2 中国古代逻辑思想(中)

--逻辑学02-2

-2.3 中国古代逻辑思想(下)

--逻辑学02-3

-2.4 印度古代逻辑

--逻辑学20-4

-2.5 古希腊和中世纪逻辑

--逻辑学02-5

-2.6 近代西方逻辑

--逻辑学02-6

-2.7 数理逻辑的提出和实现

--逻辑学02-7

-2.8 数理逻辑的发展

--逻辑学02-8

-第二章作业

第三讲 命题联结词及其基本推理形式

-3.1 推理和命题

--默认

-3.2 基本命题和复合命题

--默认

-3.3 常用命题联结词及其基本推理形式(1)

--默认

-3.4 常用命题联结词及其基本推理形式(2)

--默认

-3.5 常用命题联结词及其基本推理形式(3)

--默认

-3.6 常用命题联结词及其基本推理形式(4)

--逻辑学03-6

-3.7 常用命题联结词及其基本推理形式(5)

--逻辑学03-7

-3.8 常用命题联结词及其基本推理形式(6)

--逻辑学03-8

-3.9 常用命题联结词及其基本推理形式(7)

--逻辑学03-9

-第三章作业

第四讲 复合命题的推理: 有效推理形式的判定

-4.1 重言式、矛盾式和可满足式

--默认

-4.2 具体推理转换为推理形式

--默认

-4.3 推理形式转换为复合命题形式

--默认

-4.4 有效推理形式的判定:真值表法

--默认

-4.5 有效推理形式的判定:归谬赋值法

--默认

-第四章作业

第五讲 复合命题的推理: 命题联结词的充足集

-5.1 命题联结词:真值函数

--默认

-5.2 析取范式

--默认

-5.3 为复合命题形式作与之等值的析取范式

--默认

-5.4 合取范式

--默认

-5.5 范式存在定理

--Video

-5.6 命题联结词的充足集

--Video

-5.7 命题联结词的独元充足集

--Video

-第五章作业

第六讲 命题演算:公理系统

-6.1 公理系统的构成

--Video

-6.2 命题演算的公理系统 L

--Video

-6.3 命题演算公理系统 L 中的证明

--Video

-6.4 命题演算公理系统 L 中的证明(续)

--Video

-6.5 命题演算公理系统 L 中的推演

--Video

-第六章作业

第七讲 命题演算:公理系统,自然演绎系统

-7.1 公理系统出发点的延伸

--逻辑学07-1

-7.2 公理系统的评价

--逻辑学07-2

-7.3 公理系统的性质和评价及其意义

--逻辑学07-3

-7.4 命题演算的自然演绎系统

--逻辑学07-4

-7.5 命题演算自然演绎系统中的证明和推演

--逻辑学07-5

-第七章作业

第八讲 基本命题的构成

-8.1 基本命题的结构

--8.1 基本命题的结构

-8.2 词项的内涵和外延

--8.2 词项的内涵和外延

-8.3 词项的种类

--8.3 词项的种类

-8.4 词项间的关系

--8.4 词项间的关系

-8.5 词项的定义

--8.5 词项的定义

-8.6 词项的划分

--8.6 词项的划分

-8.7 谓词的分类

--8.7 谓词的分类

-8.8 量词

--8.8 量词

-8.9 联词

--8.9 联词

-第八章作业

第九讲 传统逻辑中基本命题的推理

-9.1 基本命题的推理

--Video

-9.2 传统逻辑对基本命题的分析

--Video

-9.3 性质命题中主、谓词的周延

--Video

-9.4 命题变形的推理

--Video

-9.5 根据对当关系的推理

--Video

-9.6 三段论

--Video

-9.7 三段论的式与格

--Video

-9.8 有效三段论的判定

--Video

-第九章作业

第十讲 基本命题的推理

-10.1 性质命题

--10.1 性质命题

-10.2 主词非空的预设

--10.2 主词非空的预设

-10.3 关系命题的结构

--10.3 关系命题的结构

-10.4 关系命题根据量词的推理

--10.4 关系命题根据量词的推理

-10.5 关系命题根据谓词性质的推理方法

--10.5 关系命题根据谓词性质的推理方法

-10.6 谓词演算简介

--10.6 谓词演算简介

-第十章作业

第十一讲 非经典逻辑初步

-11.1 非经典(非标准)逻辑

--11.1 非经典(非标准)逻辑

-11.2 多值逻辑

--11.2 多值逻辑

-11.3 模糊逻辑

--11.3 模糊逻辑

-11.4 模态逻辑

--11.4 模态逻辑

-11.5 规范逻辑

--11.5 规范逻辑

-11.6 时态逻辑

--11.6 时态逻辑

-11.7 弗协调逻辑

--11.7 弗协调逻辑

-第十一章作业

第十二讲 余论

-12.1 演绎和归纳

--逻辑学12-1

-12.2 探求因果关系的逻辑方法

--逻辑学12-2

-12.3 证论和反驳

--逻辑学12-3

-12.4 悖论

--逻辑学12-4

-12.5 本课程《逻辑学概论》内容回顾

--逻辑学12-5

-第十二章作业

逻辑学12-3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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