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课程知识点:民法总则原理拓展 >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 2.1 民法基本原则的识别 > 2.1.2 第二课时
这是著名的泸州继承案件
这个案件虽然时间比较久了
但是在基本原则适用问题的研究中
都要提到
我们叫做教科书式的案例
案例在节选的时候有些细节删掉了
但是不影响我们对它的讨论
案情是
被继承人是黄永斌
是立遗嘱的人
当事人一个叫蒋伦芳一个叫黄永斌
双方于1963年5月登记结婚
婚后收养了一子
黄勇诉讼时实年是31岁
1990年7月
蒋伦芳因继承取得了原泸州市
市中区顺城街67号房屋的所有权
并以蒋伦芳名义办理了房屋产权的手续
1996年黄永斌与上诉人张学英相识后
两人就开始了在外租房同居的生活
2000年9月将蒋伦芳继承所得的房产
以8万元的价格
出售给陈荣
并约定该房屋交易产生的有关税费
由卖方陈荣来承担
2001年春节
黄永斌蒋伦芳夫妇将售房款中的3万元
赠与给儿子黄勇用于在外购买商品房
2001年初
黄永彬因患肝癌晚期住院治疗期间
蒋伦芳及其家属进行护理
2001年4月18日
黄永斌立下书面遗嘱将其所得的住房
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出卖房产
所得的房款一半4万元赠与给上诉人张学英
2001年4月22日遗赠人黄永斌去世了
上诉人张学英要求被上诉人蒋伦芳
交付遗赠的财产遭被上诉人拒绝
现起诉至法院
那么这个案件有一个细节
我们可以给它另外考虑的
也就是卖房子这一部分的钱
卖出了8万元
然后拿出一半赠予出去了
这个我们暂时先不考虑
因为这个问题用一般的规则就可以解释
现在本案的判决中
出现了一个争议的问题
现在法院的判决书是这样写的
判决的摘要
本案中遗嘱人黄永彬所立的遗嘱
在立遗嘱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遗嘱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
自书遗嘱形式上是合法的
但是判决认为遗嘱的内容
违反了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判决里边论述的
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
除了应该具备继承法规定的遗嘱有效要件
还要符合民法通则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定
即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序良俗
在法律适用上
公序良俗原则高于具体规则
具有这样的效力
那么这样案件在查清事实后
就出现了继承法里的规则没有问题
按照继承规则
遗嘱应该被有效地执行
遗嘱适用的原则应该是遗嘱自由
遗嘱自由法定条件也都符合
这个案件出来之后
学者们讨论的问题是
继承法中的遗嘱自由原则和民法总则中
公序良俗原则是什么关系
学者是两派意见
到现在我们在网上检索
还有人在批评这个判决
批评学者支持这个判决的观点
认为遗嘱符合了遗嘱规则和遗嘱自由的原则
就应当保护
不能把道德和法律混淆在一起
这个案例的问题就是
遗嘱继承中的遗嘱自由原则
和民法总则中的公序良俗原则
哪个应该优先使用
那么作为一般的民事活动原则的指导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对于遗嘱是有指导作用的
这是一个共性的问题
因此本案的判决适用民法总则的基本原则
是正当的
基本原则对特殊原则有一定的指引作用
-1.1 中国民事立法的历史进程
--课前预习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1.2 民法的调整对象问题
--课前预习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1.3 民法适用中的私法与公法关系
--课前预习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1.4 民法案例的分析方法
--课前预习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2.1 民法基本原则的识别
--课前预习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2.2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在逻辑
--课前预习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2.3 民法基本原则的适用
--课前预习
--课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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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3.1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课前预习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3.2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课前预习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3.3 监护
--课前预习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课后习题作业作业(进阶)
-4.1 法人代表的认定
--课前预习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4.2 法人代表越权行为的法律效力
--课前预习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4.3 法人代表越权行为无效的责任认定
--课前预习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5.1 民事权利体系弊端及其克服
--课前预习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5.2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课前预习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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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一般人格权类型化研究
--课前预习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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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虚拟财产权
--课前预习
--课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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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法律行为与私法自治
--课前预习
--课后讨论
-6.2 物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的无因性
--课前预习
--课后讨论
-6.3 意思表示
--课前预习
--课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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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法律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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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附条件附期限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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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法律行为解释
--课前预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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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代理的基本理论
--课前预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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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7.2 代理权
--课前预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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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无权代理
--课前预习
--课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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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代理关系的终止(消灭)
--课前预习
--课后讨论
-8.1 诉讼时效规范的效力
--课前预习
--课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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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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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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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诉讼时效的延长
--课前预习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4 诉讼时效与执行时效
--课前预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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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5 侵害未成年人性自主决定权的特别时效制度
--课前预习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期中考核(初级)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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