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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第一课时在线视频

下一节:6.3.2 第二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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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第一课时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第三节意思表示

我们看两个案例

巴尔夫夫妇他们在国外旅行时妻子生了病

医生认为妻子需要留在当地继续治疗

否则会有危险

但妻子执意要与丈夫回国

为了安抚妻子

丈夫答应每个月给妻子30法郎零用钱

这是很多很多年以前

但后来没有兑现

妻子将丈夫诉至法院

那么这30元的零用钱应不应该得到支持

第二个案例

一位母亲和女儿约定

如果女儿到英国学习法律

母亲将支付抚养费

女儿就如约去学法律

后来合意发生了变化

母亲还答应提供一栋房屋给女儿

但是后来母亲又反悔了

女儿向法院提出请求

要求确认房屋的所有权归自己所有

可以吗

我们看一下什么是意思表示

我们说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

是把自己的内心意思表达于外

向外部表明我要发生一定的私法上的效果

这样的一种行为叫意思表示

第一个问题意思表示的构造

关于意思表示的构成有很多种学术观点

有二要素说三要素说

还有四要素说五要素说

那么这几个要素都是什么

我们来看一下

第一个要素是行为意思

行为意思是指

行为人自觉地从事某种行为的意思

也就是说

行为人的行为它得是自己自愿的自觉的做出的

而不是在梦游的时候做出的

在烂醉的时候做出的

它需要行为人知道这个行为是我自愿去做的

而不是被迫做的无意识的情况下做的

这个是指行为意思

第二个要素是表示意思

表示意思是指意思表示人

他能够认识到这个行为具有某种法律上的意义

也就是说某种行为

它可能是这个意思表示人他自愿作出的

但他并不明白

这个行为在法律上有一定的含义

有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

有一个男士他到了一个红酒拍卖会

他看到了自己的一个朋友

他就挥了一下手

跟他的朋友打一下招呼

可是拍卖员就以为他举手是为了叫价

那么他当时举手的这个行为

他只是认为在跟朋友打招呼

他就没有意识到它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

那么就说明他举手的行为没有表示意思

他只有行为意思

这是第二个

第三个要素是目的意思

它是表明法律行为

具体内容的意思要素

可以分为要素常素和偶素

其实目的意思就是一个意思表示它的具体内容

比如说标的物有什么标的物什么时候交货

标的物要交货到哪里

这个就是目的意思

第四个意思是效果意思

效果意思是指意思表示人希望

把他要表示的内容引起法律上效力

这样的一种内在的意思

是当事人所追求的要使他的意思表示

发生法律拘束力的一个意图

简单的说效果意思指的就是我内心的愿望

比如说我要跟对方结成一个

买卖合同关系这样的一个愿望

我希望它会发生受法律保护的法律关系

内心的意思是我想跟他结成法律关系

效果意思简单的就是说

希望把目的意思的内容转化成

有法律效力的表达

这样的一种内在的意思要素

他希望追求有法律拘束力这样的效果

这个是效果意思

那么一二三四这几个意思

都是意思表示人在内心中的活动

他内心的想法这是意思

意思表示还有另两个字儿就是表示

表示就需要把意思表示人丰富的内心表现出来

能够为人所见到那么这个就是表示行为

表示行为是指表意人将他的这种效果意思

想要达到那个效果那样的一个法律状态

表现于外部这样的行为叫表示行为

那么德国法上的通说认为

一个有效的意思表示必须要有行为意思

如果没有行为意思的话

很难说就是这个人的行为了

没有行为意思不可以

但是我们觉得这个行为意思

它所表现的更多的是这个人

到底有没有意思能力的问题

我们思考一下如果当一个人在梦游

当一个人烂醉他做出了一个行为

其实相当于他在当时根本就没有意思能力

所以这样的行为当然不是一种意思表示

但并不能认为行为意思就是意思表示的要素

它其实是一个能力的问题

第二个表示意思

也有学者认为表示意思是一个必备要素

可是大家听一下我举的这个例子

比如说有一个青年小张

他准备跟他女朋友求婚

为了求婚他准备了一个钻石戒指

放在了戒指盒里他还准备了一个大蛋糕

准备求婚成功的时候来庆祝使用

当他准备好这一切他离开了房间这时候他的妹妹溜进了房间

来偷看她哥哥买好的戒指和蛋糕

她觉得戒指好漂亮

她摆弄了一番之后呢

不小心就把戒指掉到了蛋糕里

可是她又不敢跟他哥哥说

只好就把东西都放回了原处

晚上小张拿着戒指盒和蛋糕来找他的女朋友了

他单膝跪地向他女朋友说

亲爱的嫁给我吧

然后把戒指盒一打开

发现什么都没有

他女朋友好失望

可是蛋糕已经买了总要吃

然后两个人把蛋糕切开

竟然看到了那枚戒指

女朋友说原来你给我惊喜

然后这个小张也很高兴

那么我们分析一下这个男生求婚的过程

我们会看到当他把蛋糕切开的时候

他有没有表示意思他知不知道说

他会有一种求婚的这个意思在里头

他是没有表示意思的

但是他有什么意思

他一直都有希望跟这个女生求婚这样的意思

其实是哪一种意思呢

是效果意思

但是我们能说这样的求婚行为就无效了吗

他没有表示意思就无效了吗

好像也不应该

因为毕竟他实现了自己内心的愿望

所以我们认为表示意思

也并不是一个必备的要素

第三个要素目的意思

目的意思它其实是包含着未来的法律行为当中

它所要规范的内容

可是效果意思里边

他想要发生的法律效果里

其实也已经暗含了目的意思的内容

所以我们会看到这三个意思

似乎它都不是必要的

那只有哪一个意思是必要的呢

我们觉得效果意思才是最为关键的一个要素

当然表示行为它也是一个必要的要素

毕竟意思表示是包含意思和表示两个方面

如果光有意思不能表达出来的话

那么没有人知道你到底是什么样的想法

民法总则原理拓展课程列表:

第一章 民法的概述

-1.1 中国民事立法的历史进程

--课前预习

--1.1.1 第一课时

--1.1.2 第二课时

--1.1.3 第三课时

--1.1.4 第四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1.2 民法的调整对象问题

--课前预习

--1.2.1 第一课时

--1.2.2 第二课时

--1.2.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1.3 民法适用中的私法与公法关系

--课前预习

--1.3.1 第一课时

--1.3.2 第二课时

--1.3.3 第三课时

--1.3.4 第四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1.4 民法案例的分析方法

--课前预习

--1.4.1 第一课时

--1.4.2 第二课时

--1.4.3 第三课时

--1.4.4 第四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参考文献与拓展案例等

-民法学总论第一章

-第一章 民法概述 民事法律关系(初级) 课件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2.1 民法基本原则的识别

--课前预习

--2.1.1 第一课时

--2.1.2 第二课时

--2.1.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2.2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在逻辑

--课前预习

--2.2.1 第一课时

--2.2.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2.3 民法基本原则的适用

--课前预习

--2.3.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第二章 民法基本原则 课件

第三章 自然人

-3.1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课前预习

--3.1.1 第一课时

--3.1.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3.2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课前预习

--3.2.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3.3 监护

--课前预习

--3.3.1 第一课时

--3.3.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课后习题作业作业(进阶)

-参考文献与拓展案例

第四章 法人制度

-4.1 法人代表的认定

--课前预习

--4.1.1 第一课时

--4.1.2 第二课时

--4.1.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4.2 法人代表越权行为的法律效力

--课前预习

--4.2.1 第一课时

--4.2.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4.3 法人代表越权行为无效的责任认定

--课前预习

--4.3.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第五章 民事权利

-5.1 民事权利体系弊端及其克服

--课前预习

--5.1.1 第一课时

--5.1.2 第二课时

--5.1.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5.2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课前预习

--5.2.1 第一课时

--5.2.2 第二课时

--5.2.3 第三课时

--5.2.4 第四课时

--5.2.5 第五课时

--5.2.6 第六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5.3 一般人格权类型化研究

--课前预习

--5.3.1 第一课时

--5.3.2 第二课时

--5.3.3 第三课时

--5.3.4 第四课时

--5.3.5 第五课时

--5.3.6 第六课时

--5.3.7 第七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5.4 虚拟财产权

--课前预习

--5.4.1 第一课时

--5.4.2 第二课时

--5.4.3 第三课时

--5.4.4 第四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民事权利一章 (初级课件)

-民事权利(初级)课件

第六章 法律行为

-6.1 法律行为与私法自治

--课前预习

--6.1.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6.2 物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的无因性

--课前预习

--6.2.1 第一课时

--6.2.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6.3 意思表示

--课前预习

--6.3.1 第一课时

--6.3.2 第二课时

--6.3.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6.4 法律行为的效力

--课前预习

--6.4.1 第一课时

--6.4.2 第二课时

--6.4.3 第三课时

--6.4.4 第四课时

--6.4.5 第五课时

--6.4.6 第六课时

--6.4.7 第七课时

--6.4.8 第八课时

--6.4.9 第九课时

--6.4.10 第十课时

--6.4.11 第十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6.5 附条件附期限法律行为

--课前预习

--6.5.1 第一课时

--6.5.2 第二课时

--6.5.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6.6 法律行为解释

--课前预习

--6.6.1 第一课时

--6.6.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第七章 代理制度

-7.1 代理的基本理论

--课前预习

--7.1.1 第一课时

--7.1.2 第二课时

--7.1.3 第三课时

--7.1.4 第四课时

--7.1.5 第五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7.2 代理权

--课前预习

--7.2.1 第一课时

--7.2.2 第二课时

--7.2.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7.3 无权代理

--课前预习

--7.3.1 第一课时

--7.3.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7.4 代理关系的终止(消灭)

--课前预习

--7.4.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第八章 诉讼时效

-8.1 诉讼时效规范的效力

--课前预习

--8.1.1 第一课时

--8.1.2 第二课时

--8.1.3 第三课时

--8.1.4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2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课前预习

--8.2.1 第一课时

--8.2.2 第二课时

--8.2.3 第三课时

--8.2.4 第四课时

--8.2.5 第五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3 诉讼时效的延长

--课前预习

--8.3.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4 诉讼时效与执行时效

--课前预习

--8.4.1 第一课时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5 侵害未成年人性自主决定权的特别时效制度

--课前预习

--8.5.1 第一课时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考试

-期中考核(初级)

课程资源

-综合讨论题一

-综合讨论一(补充)

-综合立法资料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文

-《禁止儿童代言广告的法理辨析与解释途径》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法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最高法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民法典最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1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1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制度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2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制度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28号】

6.3.1 第一课时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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