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课程知识点:民法总则原理拓展 >  第五章 民事权利 >  5.3 一般人格权类型化研究 >  5.3.4 第四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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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第四课时在线视频

下一节:5.3.5 第五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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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第四课时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好 各位同学大家好

下面我们进行民事权利的第三节的学习

一般人格权的类型化的研究

下面我们看第二个类型

第二个类型是欺诈性抚养的行为

近年来随着DNA技术的普及

进行亲子鉴定它的费用越来越低了

我们三楼也有一个司法鉴定中心

它也有一个业务是进行亲子鉴定

那随着亲子鉴定的普及

欺诈性抚养的案例浮现的越来越多

什么叫欺诈性抚养呢

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离婚之后

妻子明知其所生的子女是非婚生子女

采取欺诈的手段称其为婚生子女

使丈夫承担对于子女的一个抚养的义务

那也就意味着这个丈夫养了这么多年的小孩

一直以为是他的亲生骨肉

但是突然有一天发现其实不是

然后妻子还欺骗这就是你的孩子

大家想一下在一个孩子抚养过程当中

那么这个父亲会付出很大的辛苦

然后情感的关系

通过一个消息的告知就会立刻的没有了

受到的打击那是相当大的

这时候我们能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呢

我们首先要解决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 欺诈性抚养的精神损害赔偿

是否可以以生育权侵犯为前提

如果可以的话

我们就没有必要来主张一般人的权了

其实在这个问题上 大家应该有所了解

就是生育权本质上是一个宪法上的权利

有人也以此为主题去进行过检索

把我们国家关于生育权侵权的案例

全部拿过来去进行分析

会发现虽然表面上是生育权的侵犯

但是都可以用既有的权力去得到解决

或者是健康权

或者是一种生育的选择权

也就是自由权利的一种侵犯

其实本质上还是一般人格权这种侵犯

所以我们说

不能以生育权作为侵犯的一个请求权的基础

第二 欺诈性抚养它的精神损害赔偿

可不可以以配偶权侵犯作为请求权的一个基础

因为按照我们《婚姻法》的规定

夫妻之间有忠实的义务

那这个行为明显是不忠实的行为

婚前出轨或者是婚内出轨

可以不可以呢

我们说也不可以

首先我们说在我们婚姻法上

从来没有明确地提到过配偶权这样一个权利

我们只是在理论上存在配偶权

另外配偶权它的内涵是什么

也很难去进行这样一种界定

所以我们不能以配偶权来作为

欺诈性抚养的一个精神损害赔偿的基础

那么下面我们来看一下

对于欺诈性抚养

我们如果要赋予原告精神损害赔偿

我们的这个理论基础在哪

我们可以从文化的角度

我们中国的子嗣文化是非常久远的

那么在中国人看来

子嗣的这种繁育不仅仅是家庭之间

增添了新成员这么简单

更深远的意义是家族的一种繁衍和延续

丈夫在付出了这么多年对于孩子的爱之后

然后发现不是自己的亲生子女

这个打击一定是非常沉重的

在审判实践当中

法院对此都是予以了认定

说这个行为属于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侵害了他人的人格利益

不仅他有一个经济上的损失

还有精神上的损失

那么大家要注意

欺诈性抚养不仅仅是一个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

还有一个经济赔偿的问题

现在抚养小孩

他的费用付出是非常大的

一个是基本的生活

还有一个就是教育的支出

那么一旦认定这是一个欺诈性抚养

大家考虑一个问题

能不能要求经济上的补偿

如果可以的话 这个请求权基础是什么

大家想一下 大家可能想到

经济上损害这种赔偿的基础

是不是不当得利 是不是无因管理

这个大家可以去研究

还是侵权 对于财产权的侵犯

那我们说一个总体上

就各国对于它经济赔偿的一个标准

那么在英美法系国家 它明确的规定了

如果出现了欺诈性抚养

在经济损害赔偿这方面

要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作为它的一个限制

如果基于这样的返还会导致子女

或者导致孩子生活水平急剧下降

那么这部分经济利益不得返还

但如果不会因为经济上的返还

导致生活水平急剧下降

那可以要求返还

那其实在这个问题上

精神损害赔偿

也有很多值得我们继续研究的地方

比如说中国的养孩子一般都是家庭式的养

整个家族都在养

比如说爷爷奶奶

当然姥姥也可能在这个问题上

不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

但是爷爷奶奶一旦得知

养的这个孩子并不是自己家族的血脉

能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所以这是一个非常丰富的研究的课题

大家可以去挖掘

民法总则原理拓展课程列表:

第一章 民法的概述

-1.1 中国民事立法的历史进程

--课前预习

--1.1.1 第一课时

--1.1.2 第二课时

--1.1.3 第三课时

--1.1.4 第四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1.2 民法的调整对象问题

--课前预习

--1.2.1 第一课时

--1.2.2 第二课时

--1.2.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1.3 民法适用中的私法与公法关系

--课前预习

--1.3.1 第一课时

--1.3.2 第二课时

--1.3.3 第三课时

--1.3.4 第四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1.4 民法案例的分析方法

--课前预习

--1.4.1 第一课时

--1.4.2 第二课时

--1.4.3 第三课时

--1.4.4 第四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参考文献与拓展案例等

-民法学总论第一章

-第一章 民法概述 民事法律关系(初级) 课件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2.1 民法基本原则的识别

--课前预习

--2.1.1 第一课时

--2.1.2 第二课时

--2.1.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2.2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在逻辑

--课前预习

--2.2.1 第一课时

--2.2.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2.3 民法基本原则的适用

--课前预习

--2.3.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第二章 民法基本原则 课件

第三章 自然人

-3.1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课前预习

--3.1.1 第一课时

--3.1.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3.2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课前预习

--3.2.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3.3 监护

--课前预习

--3.3.1 第一课时

--3.3.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课后习题作业作业(进阶)

-参考文献与拓展案例

第四章 法人制度

-4.1 法人代表的认定

--课前预习

--4.1.1 第一课时

--4.1.2 第二课时

--4.1.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4.2 法人代表越权行为的法律效力

--课前预习

--4.2.1 第一课时

--4.2.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4.3 法人代表越权行为无效的责任认定

--课前预习

--4.3.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第五章 民事权利

-5.1 民事权利体系弊端及其克服

--课前预习

--5.1.1 第一课时

--5.1.2 第二课时

--5.1.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5.2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课前预习

--5.2.1 第一课时

--5.2.2 第二课时

--5.2.3 第三课时

--5.2.4 第四课时

--5.2.5 第五课时

--5.2.6 第六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5.3 一般人格权类型化研究

--课前预习

--5.3.1 第一课时

--5.3.2 第二课时

--5.3.3 第三课时

--5.3.4 第四课时

--5.3.5 第五课时

--5.3.6 第六课时

--5.3.7 第七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5.4 虚拟财产权

--课前预习

--5.4.1 第一课时

--5.4.2 第二课时

--5.4.3 第三课时

--5.4.4 第四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民事权利一章 (初级课件)

-民事权利(初级)课件

第六章 法律行为

-6.1 法律行为与私法自治

--课前预习

--6.1.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6.2 物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的无因性

--课前预习

--6.2.1 第一课时

--6.2.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6.3 意思表示

--课前预习

--6.3.1 第一课时

--6.3.2 第二课时

--6.3.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6.4 法律行为的效力

--课前预习

--6.4.1 第一课时

--6.4.2 第二课时

--6.4.3 第三课时

--6.4.4 第四课时

--6.4.5 第五课时

--6.4.6 第六课时

--6.4.7 第七课时

--6.4.8 第八课时

--6.4.9 第九课时

--6.4.10 第十课时

--6.4.11 第十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6.5 附条件附期限法律行为

--课前预习

--6.5.1 第一课时

--6.5.2 第二课时

--6.5.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6.6 法律行为解释

--课前预习

--6.6.1 第一课时

--6.6.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第七章 代理制度

-7.1 代理的基本理论

--课前预习

--7.1.1 第一课时

--7.1.2 第二课时

--7.1.3 第三课时

--7.1.4 第四课时

--7.1.5 第五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7.2 代理权

--课前预习

--7.2.1 第一课时

--7.2.2 第二课时

--7.2.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7.3 无权代理

--课前预习

--7.3.1 第一课时

--7.3.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7.4 代理关系的终止(消灭)

--课前预习

--7.4.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第八章 诉讼时效

-8.1 诉讼时效规范的效力

--课前预习

--8.1.1 第一课时

--8.1.2 第二课时

--8.1.3 第三课时

--8.1.4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2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课前预习

--8.2.1 第一课时

--8.2.2 第二课时

--8.2.3 第三课时

--8.2.4 第四课时

--8.2.5 第五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3 诉讼时效的延长

--课前预习

--8.3.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4 诉讼时效与执行时效

--课前预习

--8.4.1 第一课时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5 侵害未成年人性自主决定权的特别时效制度

--课前预习

--8.5.1 第一课时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考试

-期中考核(初级)

课程资源

-综合讨论题一

-综合讨论一(补充)

-综合立法资料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文

-《禁止儿童代言广告的法理辨析与解释途径》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法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最高法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民法典最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1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1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制度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2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制度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28号】

5.3.4 第四课时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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