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课程知识点:民法总则原理拓展 >  第五章 民事权利 >  5.2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  5.2.5 第五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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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第五课时在线视频

下一节:5.2.6 第六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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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第五课时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在实践当中

如何的去进行判定

第一个 我们要区分的是

权利滥用和权利正当行使的界限

任何的权利滥用在表面上都是在行使权利

有的是假借权利之名实施损害他人之事

有的是虽然属于行使权利

但是超过了权利的界限以及社会的本质

举一个例子

在我们国家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件

有一个乡镇的卫生院

经过行政部门的审批 要修建一个太平间

所有的审批手续都是合格的

然后他就开始修建

但这时候他的邻居提出了一个抗议

为什么 从直线距离上来看

这个太平间距他不到50米的距离

这意味着什么

如果太平间修建完成

他的这个家可能住起来就很麻烦了

因为中国人是比较讲究这样一个问题的

所以他就向法院提出来了

说你行使权利 可以

但是你违背了权利滥用的原则

当然被告也提出了异议 什么异议

异议就是我已经取得了合法的建房的那种手续

我一切都是合乎法定的程序

这里边我们要区分一个问题

就是行政程序的合法

不意味着民事权利行使的正当

所以这是两个问题

第二要把握权利的本质

或者是权利的正当的界限

权利的本质当然就是权利的社会性问题

也就说我们权利的行使要追求个人利益

但是前提是不得损害

他人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之下

你去进行这样的追求 这是权利的本质

另外还有一个界限

权利的界限是权利行使的范围

这一般都是由法律直接或者是间接的

规定行使的有效的领域

如果你超出了这种领域

就构成了权利的滥用

在我们实践当中

还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件

我们的被告

买了一个新家之后进行装修

装修的时候他买了一个超大的浴缸

可以容纳大概十几吨的水

这个重量是非常重的

那么在他安装了超大浴缸之后

楼下的邻居提起了一个异议

说从我们楼板的承受力的角度来说

你这个超大浴缸很有可能会造成楼板的坍塌

对于我造成生命上的危险

不仅仅是生活上的危险

那这时候起诉的时候

被告当然提出一个异议 抗议 抗辩

抗辩说是这是我在我们自己的家里边

我享有所有权

然后我买了一个浴缸也是我自己付的钱

对不对

我怎么行使和你有关系吗 当然是有

这里边有一个权利的本质的问题

所以你在行使的时候

你不仅仅要考虑到自己还考虑到他人

还有社会的界限 这是第二

第三个就是具体的判断方法

具体的判断

说权利滥用原则不可以去进行抽象的认定

必须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去认定

那么在进行具体案情认定的时候

有以下几个要素

我们可以去进行判定

第一就是行使的时间是不是适当

你比如说在解除权发生之后

符合了解除权发生的情况

但是你债权人长期的不行使

一直到有利于自己的时候才去行使

这个时候

我们说债务人已经相信

你这么长时间没有行使

那可能你就不再行使了 对不对

那这时候他构成了权力的滥用

第二权利行使的方式是不是适当

在日本发生过关于权力滥用比较经典的案例

叫做宇奈月温泉按

一个铁路公司

它为了经营温泉

它要设一个管子

从山上把泉水引到自己的温泉酒店

然后才可以利用

但是在经过山腹中的时候

要经过他人的土地

然后才能把管子通过来

需要他人土地是多少

大概约两平 面积上是两平

也就说很小的一块

但是这块土地的所有人就说了

你不能占用我的这两平土地

如果你占用可以

你必须要把我整块土地全都买下来

多少平 3000平

如果你不买下来

我就要撤销你的水管

我不让你从我这儿过

但其实这个原告已经提出来说

我用你两平土地

那我就给你两平土地的补偿

但被告不同意 说我享有所有权

你凭什么在我的土地上经过

那么这个案件

其实就是一个行使的方式是否适当的问题

那么当然可以要求对方补偿 对不对

但是你要求把3000平全买下来

这属于一种权利的滥用

第三 权利的对象是否适当

那我们举这样一个例子

说批发商和零售商

汽车的批发商和零售商签订了

附所有权保留条款的汽车买卖的合同

然后零售商就把汽车卖给了普通的消费者

价金也支付完毕了

但是由于零售商没有支付价金给批发商

那批发商基于付保留买卖的所有权的条款

主张要对于普通的消费者取回汽车

那现在我享有所有权

那这时候其实就是权利行使的对象发生了错误

那大家再看第四个

第四个是权利行使的程度是否适当

我们刚才举的例子其实就是一样

比如说邻居每天晚上看电视至深夜

声音非常的大 无法入睡 这就行使过度

我们看朋友圈 我们的学生

我们的法硕学生就说

咱们寝室正对着我们的留学生公寓

然后留学生公寓每天晚上

都是在举行party

那这其实也是一种权利过度的形式

他说我已经看见他发过好几次了

说什么时候他们的party才会结束

第五个 说权利行使的场合是否适当

权利行使的场合 你比如说在大地震之后

房屋很多都倒塌了

然后出租人就以承租人没有经过本人同意

把房子租给地震没有房子的人

然后主张要解除合同

这其实就是行使的场合是否适当

那以上 就是在实践当中具体的判断方法

当然不是说每个案子

我们都要从这几个要素的角度去考虑

就是个案去进行衡量

民法总则原理拓展课程列表:

第一章 民法的概述

-1.1 中国民事立法的历史进程

--课前预习

--1.1.1 第一课时

--1.1.2 第二课时

--1.1.3 第三课时

--1.1.4 第四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1.2 民法的调整对象问题

--课前预习

--1.2.1 第一课时

--1.2.2 第二课时

--1.2.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1.3 民法适用中的私法与公法关系

--课前预习

--1.3.1 第一课时

--1.3.2 第二课时

--1.3.3 第三课时

--1.3.4 第四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1.4 民法案例的分析方法

--课前预习

--1.4.1 第一课时

--1.4.2 第二课时

--1.4.3 第三课时

--1.4.4 第四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参考文献与拓展案例等

-民法学总论第一章

-第一章 民法概述 民事法律关系(初级) 课件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2.1 民法基本原则的识别

--课前预习

--2.1.1 第一课时

--2.1.2 第二课时

--2.1.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2.2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在逻辑

--课前预习

--2.2.1 第一课时

--2.2.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2.3 民法基本原则的适用

--课前预习

--2.3.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第二章 民法基本原则 课件

第三章 自然人

-3.1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课前预习

--3.1.1 第一课时

--3.1.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3.2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课前预习

--3.2.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3.3 监护

--课前预习

--3.3.1 第一课时

--3.3.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课后习题作业作业(进阶)

-参考文献与拓展案例

第四章 法人制度

-4.1 法人代表的认定

--课前预习

--4.1.1 第一课时

--4.1.2 第二课时

--4.1.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4.2 法人代表越权行为的法律效力

--课前预习

--4.2.1 第一课时

--4.2.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4.3 法人代表越权行为无效的责任认定

--课前预习

--4.3.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第五章 民事权利

-5.1 民事权利体系弊端及其克服

--课前预习

--5.1.1 第一课时

--5.1.2 第二课时

--5.1.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5.2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课前预习

--5.2.1 第一课时

--5.2.2 第二课时

--5.2.3 第三课时

--5.2.4 第四课时

--5.2.5 第五课时

--5.2.6 第六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5.3 一般人格权类型化研究

--课前预习

--5.3.1 第一课时

--5.3.2 第二课时

--5.3.3 第三课时

--5.3.4 第四课时

--5.3.5 第五课时

--5.3.6 第六课时

--5.3.7 第七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5.4 虚拟财产权

--课前预习

--5.4.1 第一课时

--5.4.2 第二课时

--5.4.3 第三课时

--5.4.4 第四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民事权利一章 (初级课件)

-民事权利(初级)课件

第六章 法律行为

-6.1 法律行为与私法自治

--课前预习

--6.1.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6.2 物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的无因性

--课前预习

--6.2.1 第一课时

--6.2.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6.3 意思表示

--课前预习

--6.3.1 第一课时

--6.3.2 第二课时

--6.3.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6.4 法律行为的效力

--课前预习

--6.4.1 第一课时

--6.4.2 第二课时

--6.4.3 第三课时

--6.4.4 第四课时

--6.4.5 第五课时

--6.4.6 第六课时

--6.4.7 第七课时

--6.4.8 第八课时

--6.4.9 第九课时

--6.4.10 第十课时

--6.4.11 第十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6.5 附条件附期限法律行为

--课前预习

--6.5.1 第一课时

--6.5.2 第二课时

--6.5.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6.6 法律行为解释

--课前预习

--6.6.1 第一课时

--6.6.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第七章 代理制度

-7.1 代理的基本理论

--课前预习

--7.1.1 第一课时

--7.1.2 第二课时

--7.1.3 第三课时

--7.1.4 第四课时

--7.1.5 第五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7.2 代理权

--课前预习

--7.2.1 第一课时

--7.2.2 第二课时

--7.2.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7.3 无权代理

--课前预习

--7.3.1 第一课时

--7.3.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7.4 代理关系的终止(消灭)

--课前预习

--7.4.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第八章 诉讼时效

-8.1 诉讼时效规范的效力

--课前预习

--8.1.1 第一课时

--8.1.2 第二课时

--8.1.3 第三课时

--8.1.4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2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课前预习

--8.2.1 第一课时

--8.2.2 第二课时

--8.2.3 第三课时

--8.2.4 第四课时

--8.2.5 第五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3 诉讼时效的延长

--课前预习

--8.3.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4 诉讼时效与执行时效

--课前预习

--8.4.1 第一课时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5 侵害未成年人性自主决定权的特别时效制度

--课前预习

--8.5.1 第一课时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考试

-期中考核(初级)

课程资源

-综合讨论题一

-综合讨论一(补充)

-综合立法资料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文

-《禁止儿童代言广告的法理辨析与解释途径》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法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最高法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民法典最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1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1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制度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2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制度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28号】

5.2.5 第五课时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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