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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 第一课时在线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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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 第一课时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我们这一章当中

最后一节代理关系的终止

也是代理关系的消灭

不同的教材 著作提法不同

但是含义都是一样的 没有本质的区别

代理权的终止和代理权的消灭

从消灭原因上来说

不同的代理种类消灭原因可能是有区别的

比如说委托代理终止的一般原因

首先就是代理期限届满和事项完成了

委托的前提不存在了

一个是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使得委托关系终止的

再一个就是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代理人他是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民事法律行为的

他具备完全民事法律行为能力是个基本的要件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自然代理事项也无法完成了

委托代理关系自然就终止了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死亡

使得代理的主体不存在了

所以代理行为也无法继续实施

或者代理的后果也无人去承担了

也可能会引起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

这其中大家注意这么几种特别情况

有的时候

当事人委托授权书或者是基础的委托合同当中

对于代理的期限没有做明确规定的

规定不明 规定不清或者根本就没有规定的

按照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的原则

就是推定可以随时终止代理

但是这个要特别注意善意的原则

就是要保证被代理人的利益不能受到损失

比如说要善始善终

要把未完的代理事务向被代理人

作出必要交代

另外就是无论是取消代理

辞去委托 还是取消委托

都要注意委托行为本身是个双方的合同行为

要按照合同规则

如果有单方结束合同 结束约定

毁约的或者是出现违约的

或者这种单方结束合同的行为

可能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

要依照合同履行的规则

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损害赔偿责任

丧失行为能力这种情况

理论上丧失行为能力

可能是成为完全无行为能力人了

比如说代理人年老多病

成为完全无行为能力人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他可能丧失部分行为能力

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了

那么在理论上限制行为能力人

可以从事和自己的年龄智力

相适应的一些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了

理论上可以根据他丧失行为能力的状态

判断他是否还有能力

继续从事余下的代理行为

因此就要首先做一个判断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死亡的这种情况

涉及到两个问题

一个就是死亡 包括自然死亡和被宣告死亡

大家在公民或自然人一章要讲

我们这里不说

但是大家要特别注意一点

就是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死亡

都存在这样一个问题

他的继承人或叫代理人的继任人

如果说能够和这个

被代理人或者是和新的代理人达成一致的时候

代理可以继续 比如说代理人死亡了

他的继任者和被代理人达成一致的意见

延续原来的这种代理行为

代理的活动 代理关系可以延续下去

那被代理人死亡了

如果被代理人的继承人认可代理人的行为

愿意接受这种代理关系

愿意代理关系继续

代理行为可以延续下去

总之 要充分体现行为人

充分的 完全的 私权的处分

独立的意志

法人组织消灭 法人组织终止

无论是法人组织和非法人组织

作为代理人还是作为被代理人

都会影响到代理关系的继续或者是终止

这个当中大家要关注的一点就是

代理人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被代理人是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它终止以后

都有一个他自主决定他的继任人和继承人

继任权利关系的继任者

决定代理关系是否继续的这个自我私权的处分

同时法人组织和非法人组织终止的时候

有一个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

的执照的注销和宣布终止中间的清算

这样一个中间地带

清算组织是代表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

为民事法律行为的

这个当中可能也会涉及到

对于代理行为的接受 认可 后果的承担

等等一系列问题

要结合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具体法律规定

以及清算时的法律规定

来进一步的去理解

我们在这里也不多说了

还有一点就是关于间接代理的终止

间接代理这个问题 我们前面说过

间接代理的代理人是以本人的名义

以自己的名义和相对人为民事法律行为

但是得有明确的代理的意思

代理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这种情况下就涉及到几种情况

可能出现间接代理的终止

一个就是本来隐身在后的委托人

被代理人愿意现身 并且直接参与法律关系

学者总结叫做

自动介入或直接介入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他不是直接介入

但是他也现身了

表明自己的身份 被代理人的身份了

并且他比如说委托其他代理人了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

间接代理终止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第三人 相对人

行使选择权

向代理人提出来说

要求他背后的被代理人要现身

要直接发生民事法律关系 这也可以

诸多情况都可能引起

间接代理法律关系的终止或者是消灭

法定代理关系的终止 这个大家非常熟悉了

包括最重要的一点就是

被代理人取得和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应该说是法定代理关系

终止当中的最主要的一点

随着年龄的增长 未成年人长成成年人了

而且智力正常

所以他自然也就恢复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大家在自然人一章当中

特别熟悉的 关于自然人

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取得和丧失

还有一部分成年人 他是因为疾病

受伤等等原因 丧失行为能力了

现在他的疾病治好了 伤愈了

他可能恢复理智了

又成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

至于说从无行为能力人到完全行为能力人

这种身份的证明鉴定

在自然人一章当中会有具体的这种规范解释

我们也不说了

代理关系终止中涉及到的另外一个问题

就是代理终止的法律后果

无论是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直接代理 间接代理

一旦终止都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这些法律后果我们把它总结成

这么几个方面也是大家非常熟悉的

首先就是代理终止以后代理权消灭了

代理资格 代理身份解除了

所以原来的代理人

不能再以代理人的身份活动了

否则构成无权代理

这是无权代理中的很重要的一种情况

曾经有代理权

代理权终止了

那你还要以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活动

就构成无权代理了

第二种情况就是代理终止和消灭以后

要特别注意代理人这种忠诚 勤勉 谨慎的

善良的义务要延续下去

要向被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继承人

包括被代理人的权利的一系列的继任者 管理者

比如遗嘱执行人

法人组织 非法组织的破产的

或者是终止的清算人

包括辞去代理 辞去委托以后

被代理人又聘请了委托了新的代理人了

要向他们如实的及时的报告代理的事项

移交代理成果 说明代理的事项当中

所涉及到的一系列的问题

这应该说也是合同终止之后的后合同义务问题

应该说也是代理人这种特别身份关系

所要求的 这种亲历 勤勉 谨慎

善良这种基本的义务的要求

还有一个就是代理关系终止以后

对于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来说

代理的身份关系解除了

委托代理人自己要主动的

及时的尽快的全部的交回所有的

关于证明代理权代理身份的文件 证书

包括代理当中的其他的法律文书 这非常重要

要移交回去

作为被代理人

法律也督促他

防止他懈怠 行使权力的懈怠

要求他及时向代理人追讨追回证明代理身份

代理资格 代理权限的 各种合同授权书

还有一些空白的合同文件和空白的合同书

合同章等等

所有可能会使得在代理关系终止之后

还会发生类似代理行为这样的

法律文书 法律文件 都要及时地追回来

当然也有的学者说必要的时候

要通知相应的相对人

说明这种代理关系的终止

这当然要视具体的情况来确定了

法律对此没有一个统一的这个规定

这是我们说的关于代理关系终止

或者叫代理关系消灭以后法律后果承担

大家将来随着接触实务越来越多

会有更进一步的深入的理解

以上就是我们代理这一章中的内容

谢谢大家

民法总则原理拓展课程列表:

第一章 民法的概述

-1.1 中国民事立法的历史进程

--课前预习

--1.1.1 第一课时

--1.1.2 第二课时

--1.1.3 第三课时

--1.1.4 第四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1.2 民法的调整对象问题

--课前预习

--1.2.1 第一课时

--1.2.2 第二课时

--1.2.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1.3 民法适用中的私法与公法关系

--课前预习

--1.3.1 第一课时

--1.3.2 第二课时

--1.3.3 第三课时

--1.3.4 第四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1.4 民法案例的分析方法

--课前预习

--1.4.1 第一课时

--1.4.2 第二课时

--1.4.3 第三课时

--1.4.4 第四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参考文献与拓展案例等

-民法学总论第一章

-第一章 民法概述 民事法律关系(初级) 课件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2.1 民法基本原则的识别

--课前预习

--2.1.1 第一课时

--2.1.2 第二课时

--2.1.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2.2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在逻辑

--课前预习

--2.2.1 第一课时

--2.2.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2.3 民法基本原则的适用

--课前预习

--2.3.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第二章 民法基本原则 课件

第三章 自然人

-3.1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课前预习

--3.1.1 第一课时

--3.1.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3.2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课前预习

--3.2.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3.3 监护

--课前预习

--3.3.1 第一课时

--3.3.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课后习题作业作业(进阶)

-参考文献与拓展案例

第四章 法人制度

-4.1 法人代表的认定

--课前预习

--4.1.1 第一课时

--4.1.2 第二课时

--4.1.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4.2 法人代表越权行为的法律效力

--课前预习

--4.2.1 第一课时

--4.2.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4.3 法人代表越权行为无效的责任认定

--课前预习

--4.3.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第五章 民事权利

-5.1 民事权利体系弊端及其克服

--课前预习

--5.1.1 第一课时

--5.1.2 第二课时

--5.1.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5.2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课前预习

--5.2.1 第一课时

--5.2.2 第二课时

--5.2.3 第三课时

--5.2.4 第四课时

--5.2.5 第五课时

--5.2.6 第六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5.3 一般人格权类型化研究

--课前预习

--5.3.1 第一课时

--5.3.2 第二课时

--5.3.3 第三课时

--5.3.4 第四课时

--5.3.5 第五课时

--5.3.6 第六课时

--5.3.7 第七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5.4 虚拟财产权

--课前预习

--5.4.1 第一课时

--5.4.2 第二课时

--5.4.3 第三课时

--5.4.4 第四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民事权利一章 (初级课件)

-民事权利(初级)课件

第六章 法律行为

-6.1 法律行为与私法自治

--课前预习

--6.1.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6.2 物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的无因性

--课前预习

--6.2.1 第一课时

--6.2.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6.3 意思表示

--课前预习

--6.3.1 第一课时

--6.3.2 第二课时

--6.3.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6.4 法律行为的效力

--课前预习

--6.4.1 第一课时

--6.4.2 第二课时

--6.4.3 第三课时

--6.4.4 第四课时

--6.4.5 第五课时

--6.4.6 第六课时

--6.4.7 第七课时

--6.4.8 第八课时

--6.4.9 第九课时

--6.4.10 第十课时

--6.4.11 第十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6.5 附条件附期限法律行为

--课前预习

--6.5.1 第一课时

--6.5.2 第二课时

--6.5.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6.6 法律行为解释

--课前预习

--6.6.1 第一课时

--6.6.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第七章 代理制度

-7.1 代理的基本理论

--课前预习

--7.1.1 第一课时

--7.1.2 第二课时

--7.1.3 第三课时

--7.1.4 第四课时

--7.1.5 第五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7.2 代理权

--课前预习

--7.2.1 第一课时

--7.2.2 第二课时

--7.2.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7.3 无权代理

--课前预习

--7.3.1 第一课时

--7.3.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7.4 代理关系的终止(消灭)

--课前预习

--7.4.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第八章 诉讼时效

-8.1 诉讼时效规范的效力

--课前预习

--8.1.1 第一课时

--8.1.2 第二课时

--8.1.3 第三课时

--8.1.4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2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课前预习

--8.2.1 第一课时

--8.2.2 第二课时

--8.2.3 第三课时

--8.2.4 第四课时

--8.2.5 第五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3 诉讼时效的延长

--课前预习

--8.3.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4 诉讼时效与执行时效

--课前预习

--8.4.1 第一课时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5 侵害未成年人性自主决定权的特别时效制度

--课前预习

--8.5.1 第一课时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考试

-期中考核(初级)

课程资源

-综合讨论题一

-综合讨论一(补充)

-综合立法资料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文

-《禁止儿童代言广告的法理辨析与解释途径》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法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最高法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民法典最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1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1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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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制度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2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制度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28号】

7.4.1 第一课时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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