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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第二课时在线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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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第二课时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好 各位同学大家好

下面我们进行民事权利的第三节的学习

一般人格权的类型化的研究

说类型化的方法有没有一个标准

如果有标准的话

我们就运用这个标准就可以了

符合什么样的标准

我们就把它纳入到这个类型里边

但问题是大家要看类型化的定义

说所谓类型化它是一种逻辑上的

理论上的推演和建构它是从本土的实践出发

具体发生过的判例出发的一种

实证研究和判例研究

那也就意味着有没有一个标准

没有 如果有标准

它还是不是一种抽象的概念 不是

当然我们要进行类型化的时候

是不是意味着没有任何考量的要素 不是

面对非常鲜活的这种司法案例 庞大的素材

我们还是要有一些考量的要素决定

我们从那么多的案例当中怎么去抽取案例

形成类型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

我们在进行一般人格权类型化的时候

需要哪些要素去进行考量

第一个就是我们要

排除具体人格权的适用

那么在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的关系上

我们都很清楚了

如果有具体人格权

我们首先要运用具体人格权

而在没有具体人格权的时候

我们才考量用一般人格权

但是我们通过找寻的案例

你会发现司法实务当中它有一种倾向

什么倾向呢

它有一种滥用一般人格权的倾向

经常是在有具体人格权的时候

它仍然会适用一般人格权

这当然是一种滥用

比如说我们找到的两个例子

重庆的这两个案子

这两个案子其实都是一般的具体人格权的纠纷

比如说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

对他人的身体权 健康权构成了侵害

这时候你完全可以用身体权健康权的侵害

提起诉讼就可以了

但是这里边却用的是一般人格权

也就是它混淆了

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适用的关系

首先我们要把具体人格权排除掉

第二个 我们要采取一种导向

什么导向呢

行为导向和客体导向

两种导向都要兼顾的方式

行为导向为主客体导向为辅的综合考量模式

这主要是从一般人格权

它的建构的模式的角度来说

说从德国的理论上来看

对于一般人格权的建构有三种模式

第一种客体导向体系的建构模式

比如说 一般人格权它的这种范围

可以从客体的角度上去进行这样一种区分

比如说什么叫名誉 什么叫荣誉

我们以名誉荣誉作为客体去区分人格权

但大家注意 一般人格权

在德国和我们国家它的含义是不一样的

在德国一般人格权

它实际上就是人格权的这种概念

而我们实际上是把一般人格权

作为具体人格权之外的

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人格利益的

总体上的一个概念

但是我们可以把这个理论拿过来借鉴一下

这是客体导向

第二是行为导向

行为导向它是一种侵害方式的倒向思路

它是从行为规范的角度来说去认定的

比如说行为人不得作下列这些事件

至于这些事件侵犯了哪些客体

我们不这样去说

比如说不得在网上发布他人的日记

那也就意味着

如果你发布侵犯的是什么呢

隐私 但我不去从客体的角度

我只是说你不得做这样一种行为

这是一种行为角度

那你会发现《民法通则》

它在立法上其实两种方式都采取了

《民法通则》比如说 在肖像权的部分

它规定了自然人享有什么权 肖像权

同时它后边还列举了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把他人的照片放到什么橱窗里边 对不对

这是一种什么导向 行为导向

那我们应当采取哪一种呢

这种综合体系的建构模式

也就是说以行为导向为主

客体导向为辅

为什么不能以客体为导向

因为 我们作为一般人格权来说

他的这种客体是不明确的

但是你要不排除另外一种情况

什么情况

一般人格权还有个功能他会生成具体人格权

有的时候 某种新型的人格权

它在演变的过程当中

很有可能就转变成了具体人格权

以信用权为例 我们国家虽然没有

但是《德国民法典》有

你不排除在将来

信用权它会成为一种具体人格权

所以这时候也不是说没有任何的客体导向

但它一定是为辅的

所以我们要以行为导向为主

客体导向为辅

在确立了综合体系的构建模式之后

我们看第三个要素

我们要考量的是道德和习惯

道德习惯 我们在学理上

也把它叫做非正式性的规范

那么这样一种非正式性的规范

它也会对于我们调整的范围会产生一个影响

大家来看两个学者对于道德和习惯的一个论述

庞德说道德是法律学中的好望角

法学的探险者要征服它

就必须冒着致命的 遭受船难的这样一种危险

在一般人格权的认定上

如果目的和结果违背了我们说的道德观念

那当然是非常危险的

另外我们再看清华大学的许章润教授

他说了 说习惯法

它就是要彰显

法典化和现代化所遮蔽的人间秩序

促使正式的国家立法尊重历史和传统

也就是要尊重为它们所表征的人事生活

在习惯上我们的《民法总则》已经确定了

习惯的法源的地位

有法律按法律 如果没有法律

我们按照习惯

那在人格权的领域里边

当然也会有一些习惯性的问题

一般人格权它在习惯法层面上

就是要使风俗习惯当中所蕴含的

对于人情感和生活方式的各种因素

为人所尊重 所认同

以此来弥补制定法 它的漏洞

所以这个要素我们也要进行考量

在考量了这三个要素之后

我们要采取一个研究方法

这个研究方法 就是案例分析的方法

我们的研究工具是北大法宝的数据库

在标题栏我们输入一般人格权

检索栏我们进行限定

高法的公报案例 裁判文书的精选

还有经典案例的评析

我们的时间年度是2015年到2012年

这样一个时间跨度

我们会搜出144个一般人格权的案例

那我们经过前面三个要素的筛选

比如说我们要排除具体人格权的侵权

还有一些其他的因素的影响

我们最终筛选了只剩了28个案例

当然这个28案例是比较少的

但是整体反映了我们一般人格权

在全国适用的一个范围

再加上一些其他的一般人格权的典型案例

我们要进行一个类型化的研究

民法总则原理拓展课程列表:

第一章 民法的概述

-1.1 中国民事立法的历史进程

--课前预习

--1.1.1 第一课时

--1.1.2 第二课时

--1.1.3 第三课时

--1.1.4 第四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1.2 民法的调整对象问题

--课前预习

--1.2.1 第一课时

--1.2.2 第二课时

--1.2.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1.3 民法适用中的私法与公法关系

--课前预习

--1.3.1 第一课时

--1.3.2 第二课时

--1.3.3 第三课时

--1.3.4 第四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1.4 民法案例的分析方法

--课前预习

--1.4.1 第一课时

--1.4.2 第二课时

--1.4.3 第三课时

--1.4.4 第四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参考文献与拓展案例等

-民法学总论第一章

-第一章 民法概述 民事法律关系(初级) 课件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2.1 民法基本原则的识别

--课前预习

--2.1.1 第一课时

--2.1.2 第二课时

--2.1.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2.2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在逻辑

--课前预习

--2.2.1 第一课时

--2.2.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2.3 民法基本原则的适用

--课前预习

--2.3.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第二章 民法基本原则 课件

第三章 自然人

-3.1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课前预习

--3.1.1 第一课时

--3.1.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3.2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课前预习

--3.2.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3.3 监护

--课前预习

--3.3.1 第一课时

--3.3.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课后习题作业作业(进阶)

-参考文献与拓展案例

第四章 法人制度

-4.1 法人代表的认定

--课前预习

--4.1.1 第一课时

--4.1.2 第二课时

--4.1.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4.2 法人代表越权行为的法律效力

--课前预习

--4.2.1 第一课时

--4.2.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4.3 法人代表越权行为无效的责任认定

--课前预习

--4.3.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第五章 民事权利

-5.1 民事权利体系弊端及其克服

--课前预习

--5.1.1 第一课时

--5.1.2 第二课时

--5.1.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5.2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课前预习

--5.2.1 第一课时

--5.2.2 第二课时

--5.2.3 第三课时

--5.2.4 第四课时

--5.2.5 第五课时

--5.2.6 第六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5.3 一般人格权类型化研究

--课前预习

--5.3.1 第一课时

--5.3.2 第二课时

--5.3.3 第三课时

--5.3.4 第四课时

--5.3.5 第五课时

--5.3.6 第六课时

--5.3.7 第七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5.4 虚拟财产权

--课前预习

--5.4.1 第一课时

--5.4.2 第二课时

--5.4.3 第三课时

--5.4.4 第四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民事权利一章 (初级课件)

-民事权利(初级)课件

第六章 法律行为

-6.1 法律行为与私法自治

--课前预习

--6.1.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6.2 物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的无因性

--课前预习

--6.2.1 第一课时

--6.2.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6.3 意思表示

--课前预习

--6.3.1 第一课时

--6.3.2 第二课时

--6.3.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6.4 法律行为的效力

--课前预习

--6.4.1 第一课时

--6.4.2 第二课时

--6.4.3 第三课时

--6.4.4 第四课时

--6.4.5 第五课时

--6.4.6 第六课时

--6.4.7 第七课时

--6.4.8 第八课时

--6.4.9 第九课时

--6.4.10 第十课时

--6.4.11 第十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6.5 附条件附期限法律行为

--课前预习

--6.5.1 第一课时

--6.5.2 第二课时

--6.5.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6.6 法律行为解释

--课前预习

--6.6.1 第一课时

--6.6.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第七章 代理制度

-7.1 代理的基本理论

--课前预习

--7.1.1 第一课时

--7.1.2 第二课时

--7.1.3 第三课时

--7.1.4 第四课时

--7.1.5 第五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7.2 代理权

--课前预习

--7.2.1 第一课时

--7.2.2 第二课时

--7.2.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7.3 无权代理

--课前预习

--7.3.1 第一课时

--7.3.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7.4 代理关系的终止(消灭)

--课前预习

--7.4.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第八章 诉讼时效

-8.1 诉讼时效规范的效力

--课前预习

--8.1.1 第一课时

--8.1.2 第二课时

--8.1.3 第三课时

--8.1.4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2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课前预习

--8.2.1 第一课时

--8.2.2 第二课时

--8.2.3 第三课时

--8.2.4 第四课时

--8.2.5 第五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3 诉讼时效的延长

--课前预习

--8.3.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4 诉讼时效与执行时效

--课前预习

--8.4.1 第一课时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5 侵害未成年人性自主决定权的特别时效制度

--课前预习

--8.5.1 第一课时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考试

-期中考核(初级)

课程资源

-综合讨论题一

-综合讨论一(补充)

-综合立法资料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文

-《禁止儿童代言广告的法理辨析与解释途径》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法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最高法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民法典最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1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1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制度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2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制度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28号】

5.3.2 第二课时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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