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课程知识点:民法总则原理拓展 >  第五章 民事权利 >  5.1 民事权利体系弊端及其克服 >  5.1.2 第二课时

返回《民法总则原理拓展》慕课在线视频课程列表

5.1.2 第二课时在线视频

下一节:5.1.3 第三课时

返回《民法总则原理拓展》慕课在线视频列表

5.1.2 第二课时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民事权利体系的弊端及其克服

这样一种我们精心构造的以潘德克吞(听不清)

为基础的民事权利体系有没有它的弊端

有弊端大概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个有限理性下的原始的立法漏洞

首先我们要承认我们的人是有理性理性的人

那么理性的人在理性之下去进行立法

但另外一方面我们要承认什么

人的理性是有限的

任何一个人的理性那都是存在它的空白点

在有限理性之下

我们进行的立法一定会存在漏洞

我们借用合同法上的不完备合同的理论

我们也可以说我们的立法是不完备的立法

任何一部立法都是不完备的立法

这个命题一定是正确的

在不完备立法之下

它的一个集中的体现在民事权利上

就是权利体系存在漏洞

存在漏洞

我们举个例子

在民法通则制定的时候

我们没有制定一种非常重要的人格权

什么权

隐私权

隐私权

大家看民法通则

你会发现我们缺少隐私权

为啥没有

因为在有限理性之下

我们的民法通则出现了漏洞

但是在民法通则出台之后

实践当中又出现了很多对于隐私权侵犯的例子

人们会发现这种权利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立法却没有规定那怎么办

我们只能通过把它类比成名誉权的方式

去进行保护

这就是非常典型的一个原始的立法漏洞

原始的立法漏洞

这是我们谈的第一个弊端

我们看第二

第二个

我们的题目叫做利益生长性下的法律空缺

这分别是两个人的不同的专著

利益生长性是美国的大法官卡多著的一本书

叫法律的生长

而法律的空缺是哈特在它的法律概念当中

法律的概念这本书当中提出来的一个说法

叫法律空缺

在卡多佐的这本书里边他提到了这段话

我们可以一起来读一下

说我们的文牍墨迹未干

无可怀疑的横屏呼声

一组新的事实

新的复杂的事件的力量

就会出现在我们面前

要求我们再三的思量和做出限制

甚至有可能要求我们推倒重来

大家看一下这句话是在说什么

其实他是在说

我们的立法者刚刚把这个法律写完

新的问题

新的社会现象它又出现了

也就是说我们的利益永远都在生长

而我们的法律永远都是滞后的

永远都是滞后的

这时候我们就会出现

按照哈特在他的书里边所说的一种法律的空缺

那面对这种法律的空缺就会出现

在权利体系之外

有一些新生的利益

得不到保护

它游离于我们说的构建的封闭的权利体系之外

想得到保护

但又不是权利

比如说我们举个例子

现在我们的民法总则规定了虚拟财产

但是在民法总则没有规定虚拟财产之前

虚拟财产它的保护状态

各个法院都是不一致的

有的法院对于它进行保护

有的法院不予保护

为什么

因为这种权利

因为这种利益是不是一种值得保护的利益

各个法院它的认同是不一样的

有的法官就认为

我们的权利体系当中没有这样一种权利

但有的法官他就认为

虽然我们的权利体系当中没有

但是它确实是值得我们去保护的

它就会出现这种情况

这个就是权利体系的第二个弊端

法律的空缺的这种情况

我们再看第三个

它的第三个弊端就是唯权利化导致的权利泛化

我们的时代是一个权利的时代

路易斯亨金在他的著作当中

提出了这样一种命题

这个不容置疑

张文显先生他也在他的书当中提出来了

说我们的时代是一个迈向权利的时代

是一个权利备受关注和尊重的时代

是一个权利话语越来越彰显和弘扬的时代

在我们的民法里边

按照权利的体系这样一种构建

你会发现如果出现了原始的立法漏洞

以及基于利益生长性所生发出来的

新生利益想要得到保护

大家都不可避免地想把它

和某种既有的权利体系当中的权利联系上

这样得到权利保护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这种利益得到保护的可能性就更大

比如说在我们的实践当中出现过很多的

权利泛化的现象 以亲吻权为例

而这个案子是比较经典的案例

它的经典就在于权利泛化

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

我们的原告由于交通肇事的原因

导致身体受到了伤害

那被告因为构成了交通侵权

交通肇事的这种侵权

整个的理赔都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但是原告的代理律师在身体权

受到伤害的基础之上又单独的提起了一种权利

叫什么权 亲吻权

他的主张理由是我的当事人基于你被告的原因

身体受到伤害这是一部分

除了身体受到伤害他的嘴的亲吻的

感觉也感觉不到

所以他又单独提出了一个亲吻权

最终判决的结果是没有得到支持的

为什么 因为所谓的亲吻权不过是你身体功能

也就说你身体权受到伤害的一种具体的表现

我们看第二个 第二叫良好心情权

这也是在我们国家所发生的一个实例

原告是一个老年人 非常喜欢看黄宏的小品

每年他都在春晚面前等待黄宏的出现

然后演一个让自己非常开心的小品

在某一年春晚的时候当黄宏演完小品

他就感觉这个小品一点意思也没有

我没有笑 所以我这一年心情都不会好

我的良好心情权受到了侵害

所以在过完年之后

这个执着的老头就跑到了海淀法院

北京海淀法院将黄宏起诉了

认为黄宏侵犯了他的亲吻权

但是法院是没有受理的

因为这个案件本身 也就是说这种利益

能不能得到保护

其实它具有一种社会的普世性

也就说我们要从社会的

我们按照侵权法的来说叫什么人

合理人的一个标准

你去认定自己的权利有没有受到侵害

而不能以自己的一个主观的感受

来认定这个利益受到侵害然后寻求法律的保护

这是民事权利体系它的第三个弊端

民法总则原理拓展课程列表:

第一章 民法的概述

-1.1 中国民事立法的历史进程

--课前预习

--1.1.1 第一课时

--1.1.2 第二课时

--1.1.3 第三课时

--1.1.4 第四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1.2 民法的调整对象问题

--课前预习

--1.2.1 第一课时

--1.2.2 第二课时

--1.2.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1.3 民法适用中的私法与公法关系

--课前预习

--1.3.1 第一课时

--1.3.2 第二课时

--1.3.3 第三课时

--1.3.4 第四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1.4 民法案例的分析方法

--课前预习

--1.4.1 第一课时

--1.4.2 第二课时

--1.4.3 第三课时

--1.4.4 第四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参考文献与拓展案例等

-民法学总论第一章

-第一章 民法概述 民事法律关系(初级) 课件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2.1 民法基本原则的识别

--课前预习

--2.1.1 第一课时

--2.1.2 第二课时

--2.1.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2.2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在逻辑

--课前预习

--2.2.1 第一课时

--2.2.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2.3 民法基本原则的适用

--课前预习

--2.3.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第二章 民法基本原则 课件

第三章 自然人

-3.1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课前预习

--3.1.1 第一课时

--3.1.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3.2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课前预习

--3.2.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3.3 监护

--课前预习

--3.3.1 第一课时

--3.3.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课后习题作业作业(进阶)

-参考文献与拓展案例

第四章 法人制度

-4.1 法人代表的认定

--课前预习

--4.1.1 第一课时

--4.1.2 第二课时

--4.1.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4.2 法人代表越权行为的法律效力

--课前预习

--4.2.1 第一课时

--4.2.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4.3 法人代表越权行为无效的责任认定

--课前预习

--4.3.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第五章 民事权利

-5.1 民事权利体系弊端及其克服

--课前预习

--5.1.1 第一课时

--5.1.2 第二课时

--5.1.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5.2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课前预习

--5.2.1 第一课时

--5.2.2 第二课时

--5.2.3 第三课时

--5.2.4 第四课时

--5.2.5 第五课时

--5.2.6 第六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5.3 一般人格权类型化研究

--课前预习

--5.3.1 第一课时

--5.3.2 第二课时

--5.3.3 第三课时

--5.3.4 第四课时

--5.3.5 第五课时

--5.3.6 第六课时

--5.3.7 第七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5.4 虚拟财产权

--课前预习

--5.4.1 第一课时

--5.4.2 第二课时

--5.4.3 第三课时

--5.4.4 第四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民事权利一章 (初级课件)

-民事权利(初级)课件

第六章 法律行为

-6.1 法律行为与私法自治

--课前预习

--6.1.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6.2 物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的无因性

--课前预习

--6.2.1 第一课时

--6.2.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6.3 意思表示

--课前预习

--6.3.1 第一课时

--6.3.2 第二课时

--6.3.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6.4 法律行为的效力

--课前预习

--6.4.1 第一课时

--6.4.2 第二课时

--6.4.3 第三课时

--6.4.4 第四课时

--6.4.5 第五课时

--6.4.6 第六课时

--6.4.7 第七课时

--6.4.8 第八课时

--6.4.9 第九课时

--6.4.10 第十课时

--6.4.11 第十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6.5 附条件附期限法律行为

--课前预习

--6.5.1 第一课时

--6.5.2 第二课时

--6.5.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6.6 法律行为解释

--课前预习

--6.6.1 第一课时

--6.6.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第七章 代理制度

-7.1 代理的基本理论

--课前预习

--7.1.1 第一课时

--7.1.2 第二课时

--7.1.3 第三课时

--7.1.4 第四课时

--7.1.5 第五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7.2 代理权

--课前预习

--7.2.1 第一课时

--7.2.2 第二课时

--7.2.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7.3 无权代理

--课前预习

--7.3.1 第一课时

--7.3.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7.4 代理关系的终止(消灭)

--课前预习

--7.4.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第八章 诉讼时效

-8.1 诉讼时效规范的效力

--课前预习

--8.1.1 第一课时

--8.1.2 第二课时

--8.1.3 第三课时

--8.1.4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2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课前预习

--8.2.1 第一课时

--8.2.2 第二课时

--8.2.3 第三课时

--8.2.4 第四课时

--8.2.5 第五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3 诉讼时效的延长

--课前预习

--8.3.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4 诉讼时效与执行时效

--课前预习

--8.4.1 第一课时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5 侵害未成年人性自主决定权的特别时效制度

--课前预习

--8.5.1 第一课时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考试

-期中考核(初级)

课程资源

-综合讨论题一

-综合讨论一(补充)

-综合立法资料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文

-《禁止儿童代言广告的法理辨析与解释途径》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法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最高法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民法典最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1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1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制度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2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制度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28号】

5.1.2 第二课时笔记与讨论

也许你还感兴趣的课程:

© 柠檬大学-慕课导航 课程版权归原始院校所有,
本网站仅通过互联网进行慕课课程索引,不提供在线课程学习和视频,请同学们点击报名到课程提供网站进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