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课程知识点:民法总则原理拓展 >  第五章 民事权利 >  5.2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  5.2.6 第六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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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第六课时在线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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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第六课时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好 下面我们看一下权利滥用的法律效果

权利一旦滥用了

那么它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其实它根据不同的案件

它的法律效果是不一样的

我们首先看一下第一个法律效果

第一个法律效果是失权

失权也就是说权利被剥夺了

权利人因为滥用权利

违反了权利的社会的 经济上的目的

我们把你这个权利剥夺了

那在我们国家的立法上

其实这样的规定也是有很多的

大家可以看一下

在我们国家对于闲置土地 它的规定

在我们的《土地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有规定的

但是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当中

规定的是最为明确的

大家可以看第14条说 未动工开发满两年

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相关的规定

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之后

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

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

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这也就意味着 本来你享有什么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但是你在拿到土地之后

两年之内你都没有动工

也就意味着你这个土地一直在浪费着

而我们土地资源是比较稀缺的

既然你不用那我们就把你的权利收回

权利滥用

那这时候你可能去进行一个抗辩什么

说我都交土地出让金了

我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我怎么用 你管得着吗

那不可以 为什么

土地资源是一种国有资源 对不对

是一种稀缺的资源

那你不用还有其他人在等着用呢

那我们要把你收回来 要禁止权利滥用

第二种方式呢是限制权利

限制权利是权利人

你有条件不行使权利

或者是虽然不具备行使的条件

但是别人具备

你却不允许他人去行使

在这种情况之下

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

我们就限制你权利人的权利

这个叫做限制权利它的法律后果

比如说我们来看 《专利法》的第48条

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

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的申请

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

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大家看 这里面的第一项

说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

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

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也就说 你现在有专利权

你有条件实施 但是你不实施

那我们说作为专利来说

当然对于整个社会是有利的

那如果有人提出来 别人要实施的话

你不实施 那你的权利就受到了限制

怎么样 让他去实施

所以这是《专利法》上的强制许可

你也不能说 专利权作为一个专有权

对吧 我可以决定由谁来实施

那这种情况之下

我说 其实你的权利已经受到了限制

第三种表现是行为无效

这个行为无效 我们举这样一个例子

比如说出卖人 他对于出卖的物品

如果有瑕疵 然后出卖人提出来了

我愿意把你这个瑕疵除掉

这个瑕疵是非常小的

但是买买受人就说了 我坚持要解除合同

其实对他没有什么影响

那么这种解除行为应该是无效

解除行为应该是无效的

第四个是承担民事责任

承担民事责任大概有两个表现

第一个就是停止滥用 第二是损害赔偿

权利人的这个滥用行为

如果他仍然处于一种继续的状态 持续的状态

那你可以行使什么样民事责任

那相对人可以请求停止滥用

或者要求消除危险 排除妨碍 对吧

你比如说举个例子

甲在自己的院子里边

临近乙的厨房的地方

修建了一个露天的厕所

那这些侵害行为相对人当然有权请求怎么样

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还有刚才我们举的例子

比如说楼上每天都举行舞会

严重影响了楼下住户的休息

这时候你当然可以要求他怎么样

停止开办舞会了 这是停止滥用

它适用于一种状态持续的侵权

那如果非持续状态的侵权

我们就可以主张什么 损害赔偿

受害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当然这里边也是有要件上的一个限制的

对于这个问题 我们国家的研究

并不是特别的充分 为什么 举个例子

当然本质上这是一个侵权范畴

但一旦谈到侵权

我们就要考虑

这是一个过错责任还是无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这个确实是一个有待探讨的问题

因为权利滥用我们刚才说了

我们不要求他主观上的一个目的

是不是 采取的是一种客观说

那这个时候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吗

如何的去进行确立

这个可能我们还需要深入的去进行研究

好 我们大体上权利滥用的原则

介绍的就是上面这七方面的内容

我们本次课的内容就结束了

好 谢谢大家

民法总则原理拓展课程列表:

第一章 民法的概述

-1.1 中国民事立法的历史进程

--课前预习

--1.1.1 第一课时

--1.1.2 第二课时

--1.1.3 第三课时

--1.1.4 第四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1.2 民法的调整对象问题

--课前预习

--1.2.1 第一课时

--1.2.2 第二课时

--1.2.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1.3 民法适用中的私法与公法关系

--课前预习

--1.3.1 第一课时

--1.3.2 第二课时

--1.3.3 第三课时

--1.3.4 第四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1.4 民法案例的分析方法

--课前预习

--1.4.1 第一课时

--1.4.2 第二课时

--1.4.3 第三课时

--1.4.4 第四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参考文献与拓展案例等

-民法学总论第一章

-第一章 民法概述 民事法律关系(初级) 课件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2.1 民法基本原则的识别

--课前预习

--2.1.1 第一课时

--2.1.2 第二课时

--2.1.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2.2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在逻辑

--课前预习

--2.2.1 第一课时

--2.2.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2.3 民法基本原则的适用

--课前预习

--2.3.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第二章 民法基本原则 课件

第三章 自然人

-3.1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课前预习

--3.1.1 第一课时

--3.1.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3.2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课前预习

--3.2.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3.3 监护

--课前预习

--3.3.1 第一课时

--3.3.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课后习题作业作业(进阶)

-参考文献与拓展案例

第四章 法人制度

-4.1 法人代表的认定

--课前预习

--4.1.1 第一课时

--4.1.2 第二课时

--4.1.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4.2 法人代表越权行为的法律效力

--课前预习

--4.2.1 第一课时

--4.2.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4.3 法人代表越权行为无效的责任认定

--课前预习

--4.3.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第五章 民事权利

-5.1 民事权利体系弊端及其克服

--课前预习

--5.1.1 第一课时

--5.1.2 第二课时

--5.1.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5.2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课前预习

--5.2.1 第一课时

--5.2.2 第二课时

--5.2.3 第三课时

--5.2.4 第四课时

--5.2.5 第五课时

--5.2.6 第六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5.3 一般人格权类型化研究

--课前预习

--5.3.1 第一课时

--5.3.2 第二课时

--5.3.3 第三课时

--5.3.4 第四课时

--5.3.5 第五课时

--5.3.6 第六课时

--5.3.7 第七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5.4 虚拟财产权

--课前预习

--5.4.1 第一课时

--5.4.2 第二课时

--5.4.3 第三课时

--5.4.4 第四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民事权利一章 (初级课件)

-民事权利(初级)课件

第六章 法律行为

-6.1 法律行为与私法自治

--课前预习

--6.1.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6.2 物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的无因性

--课前预习

--6.2.1 第一课时

--6.2.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6.3 意思表示

--课前预习

--6.3.1 第一课时

--6.3.2 第二课时

--6.3.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6.4 法律行为的效力

--课前预习

--6.4.1 第一课时

--6.4.2 第二课时

--6.4.3 第三课时

--6.4.4 第四课时

--6.4.5 第五课时

--6.4.6 第六课时

--6.4.7 第七课时

--6.4.8 第八课时

--6.4.9 第九课时

--6.4.10 第十课时

--6.4.11 第十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6.5 附条件附期限法律行为

--课前预习

--6.5.1 第一课时

--6.5.2 第二课时

--6.5.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6.6 法律行为解释

--课前预习

--6.6.1 第一课时

--6.6.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第七章 代理制度

-7.1 代理的基本理论

--课前预习

--7.1.1 第一课时

--7.1.2 第二课时

--7.1.3 第三课时

--7.1.4 第四课时

--7.1.5 第五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进阶部分案例分析

-7.2 代理权

--课前预习

--7.2.1 第一课时

--7.2.2 第二课时

--7.2.3 第三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7.3 无权代理

--课前预习

--7.3.1 第一课时

--7.3.2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7.4 代理关系的终止(消灭)

--课前预习

--7.4.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第八章 诉讼时效

-8.1 诉讼时效规范的效力

--课前预习

--8.1.1 第一课时

--8.1.2 第二课时

--8.1.3 第三课时

--8.1.4 第二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2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课前预习

--8.2.1 第一课时

--8.2.2 第二课时

--8.2.3 第三课时

--8.2.4 第四课时

--8.2.5 第五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3 诉讼时效的延长

--课前预习

--8.3.1 第一课时

--课后讨论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4 诉讼时效与执行时效

--课前预习

--8.4.1 第一课时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8.5 侵害未成年人性自主决定权的特别时效制度

--课前预习

--8.5.1 第一课时

--课后习题作业(初级)

--课后习题作业(进阶)

考试

-期中考核(初级)

课程资源

-综合讨论题一

-综合讨论一(补充)

-综合立法资料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文

-《禁止儿童代言广告的法理辨析与解释途径》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法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最高法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民法典最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1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1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制度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2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制度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28号】

5.2.6 第六课时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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